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1.导演(高起本) 学制五年(夜大学) 13名
导演(高起本) 学制四年(脱 产) 12名
2.导演(专升本) 学制二年(脱 产) 27名
3.广播电视编导(专升本) 学制二年(脱 产) 27名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形象设计)学制三年(夜大学) 23名
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是全国各地专业单位的专业人员和业余爱好者。现职艺术演出团体、艺术院校、电台、电视台的编导、化妆以及教师人员优先录取。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⑴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⑵ 高起本应具有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者;专升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⑶ 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法与日期:
全国各省市考生可按规定时间到上海戏剧学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名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取得文化考试资格。
所有考试全部在上海本院进行。文化考试一律在上海办理报名,参加上海市组织的全国统一的成人文化高考。
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均采取面报方法。报名时间:8月24日—8月30日,报名者需携带以下各件:
⑴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注明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及从事现职的工作年限);
⑵填写报名表(可向我院招办索取);
⑶高中阶段学历证明,同等学历报考者须有单位证明(高起本),专科学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专升本);
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拍数码照片(来我院拍照);
⑹专业考试报名费30元。初、复试费70元。文化考试报名费根据上海成人高招
办通知另定。
以上各件务必在报名时一次备齐交我院招生办。经我院审核同意后,将发给准考通知书,考生凭准考通知在规定日期到本院换取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
注:报名表复印件有效。
四.考试:
(一)专业考试时间:2004年10月19日—10月20日
考试地点:上海戏剧学院
(二)专业考试科目:
1.导演专业考试科目(高起本)
初试:⑴ 语言类展示 —— 朗诵
⑵ 才艺展示 —— 戏曲、武术、舞蹈、演唱、乐器等自选一项
第一次复试:⑴命题小品:考生根据命题,构思和表演小品,要求构思完整,表演真实。
⑵面试:通过交谈与提问了解考生各方面素质。
第二次复试:⑴面试:艺术素质测试与口试。
⑵评论写作:观摩一部影视作品,根据自己的理解从导演的角度进行评论。
2.导演专业考试科目(专升本)
初试:⑴朗诵:(诗歌、戏剧独白、寓言、散文、故事任选一)
⑵才艺展示:(舞蹈、戏曲、武术、乐器、演唱任选一)
⑶口试:通过交谈了解考生的个人情况。
注:戏剧表导演专业的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生免试⑴⑵项。
复试:⑴ 戏剧与文艺常识测试(笔试)
⑵ 戏剧小品或戏剧故事的命题创作(笔试)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
初试:命题导演创作(面试)
复试:⑴故事写作(笔试) ⑵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形象设计)专业考试科目
初试:彩画写生
复试:⑴ 命题创作 ⑵ 面试
(三)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上海本院办理报名手续,并于10月16日—10月17日到上海参加文化考试。
五.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名次并注意相关科目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职从业人员。
六.收费标准:
学生每学年交纳学费8,000元,(注:学费如有调整,则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教材费、观摩费由本人自理。另收材料费2,000元。
七.学习期间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由我院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学习结束后我院不负责分配工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规定发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及医疗费等福利待遇,所需费用由原单位负责办理。
本院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或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招生办公室 电话:62488077 62482920×3034
招生监督电话:62481917
咨询招生事宜:62482920×3034
本院网址:www.sh-ta.edu.cn
注: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所公布的相关规定不符之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