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话剧剧本
剧本是戏剧的文学因素,是供演员在舞台上演出的文学脚本,它是戏剧的基础,是一剧之本。
剧本主要由剧中人物的对话、独白、旁白和舞台指示组成。对话、独白、旁白都采用代言体,在戏曲、歌剧中则常用唱词来表现。剧本中的舞台指示是以剧作者的口气来写的叙述性的文字说明,包括对剧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的交代,对剧中人物的形象特征、形体动作及内心活动的描述,对场景、气氛的说明,以及对布景、灯光、音响效果等方面的要求。
有一种剧本主要追求文学性,不以演出为目的,或不适于上演,被称为“案头剧”、“书斋剧”。欧洲19世纪的浪漫主义者们曾用戏剧形式写过不少诗作,也是只供人阅读的。作为戏剧演出活动的文学基础,剧本创作应该处理好本身的文学性和舞台性之间的关系,以演出作为目的和归依。
在实际演出活动中,有的导演根据演出的需要对剧作者所写的剧本进行适当处理,构成一种专供演出的演出本,亦称台本。演出本一般不改变原剧本的精神实质和艺术风格。
舞台指示:剧本中不要求在演出时说出的文字说明部分。一般包括对剧情发生时间、地点的提示,对布景、灯光、音响效果等艺术处理的要求,对人物形体动作、心理活动和场景气氛的描述等。
在剧本创作中,舞台指示的使用一般应以是否有助于人物形象的刻画和导演、演员舞台工作者进行艺术创造为原则。好的舞台指示不仅能给剧本增添文学价值,而且能够造成浓郁的戏剧气氛,为舞台体现提供广阔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