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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戏剧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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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小常识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3/2 23:56:22 [只看该作者]

戏剧动作:(Action Of Drama)戏剧艺术基本表现手段,在表演艺术中,又称舞台动作。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把动作作为戏剧的特殊表现手段。他指出:戏剧模仿的对象(内容)是行动,而模仿的方式则是动作。从表现的内容来说,戏剧是行动的艺术;从表现手段来说,戏剧就是动作的艺术。戏剧就是用动作去模仿人的行动,或者说是模仿“行动中的人”,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动作是支配戏剧的法律。
戏剧动作作为一种表现手段,它来源于生活,但不等同于生活中的动作。动作作为生活用语指的是人的举动或身体的活动。在戏剧艺术中,所谓动作也包括形体活动,一般称之为外部动作、形体动作。但是,戏剧动作的含义还包含着非形体的活动。
H.贝克把动作分为外部动作与内心活动两大类,进而又把它分为以下五种:1、纯粹外部动作;2、性格化动作;3、帮助剧情发展和说明剧情的动作;4、内心动作;5、静止动作。
J.H.劳森认为:在戏剧中,说话(台词)也是动作的一种形式。
也有人认为:把戏剧动作的实际完成方式,把它分为:外部形体动作、言语动作、静止动作等。
外部形体动作指的是观众可以直接看到的动作方式;言语动作指的是对话、独白、旁白等等;静止动作又称停顿、沉默等等,指的是剧中人物既没有明显的形体动作,又没有台词,从表面看处于静止状态。之所以把它看作是动作的一种方式,是因为人物在静止不动的瞬间都有丰富的内心活动,通过演员的姿态、表情将内心活动传达给观众。
一个完整的戏剧动作可以分解为:做什么、为什么做、怎么样做、做什么,指动作的内容;为什么做,指动作的心理动机;怎么样做,指具体的动作方式。其中,为什么做与怎么样做,是紧密联系的,前者制约着后者。在剧本中,剧作家的提示一般只是做什么,演员要完成动作,首先应搞清楚为什么做(具体的心理动机),然后才能确立具体的动作方式。同样,人物的每句台词(言语动作)也可以分解为说什么、为什么说以及怎么样说。
戏剧动作首先具有直观性。戏剧正是借助动作这种手段,将人物的行动、事件以及矛盾冲突的发展直观地展现在观众面前。同时,戏剧动作又具有揭示性。在戏剧中,人物的心理活动本身是非直观的,各种动作方式正是非直观的心理内容的外观方式。
每一个戏剧动作都有内因和外因。动作的内因是动作者的心理动机;动作的外因则是客观的情境,情境影像人物,促使他(或她)产生特定的心理内容,才能发出动作。因此,每一个完整的戏剧动作都包括外——内——外的过程。只有把动作的内因和外因展现出来。观众才会了解动作的意义。
劳森说过:“流动性”是戏剧动作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流动性”,指的是它的因果连续性,一个动作由别的动作生发出来,同时又引起别的动作。每一个戏剧场面都是由一个因果相承、持续发展的动作体系构成的。
现代戏剧提供了一些新的动作成分,最有表现力的是音响。音响在戏剧中本来是动作的辅助成分,或用以再现动作的环境,或用以烘托人物的内心情绪;但也可以成为动作的成分;或作为冲突的象征性表现手段,或作为人物内心活动的直观外观方式。

戏剧情节:(Plot Of Play)戏剧作品的构成因素之一。一般是指作品中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的各种关系所组成的生活事件、矛盾冲突的发展过程。
戏剧情节是由一个个场面连贯而成的。场面是情节发展的基本单位,情节随着场面的次第转移而不断发展。
戏剧情节是由一条条线索铺设而成的。线索是情节发展过程的头绪、脉络,故亦称情节线。情节简单的作品,可以单线发展;情节复杂的作品,可以双线或多线发展。后者的线索又有主、次之分,其中伴随着主要人物活动而展开的、贯穿全局的情节线称为主线;伴随其他人物活动而展开的、枝蔓性的情节线称为副线。副线需与主线形成有机联系,并为突出主线服务。线索还有明暗之分,通过人物本身的动作在舞台上直接呈现出来的情节线是明线;通过人物间接介绍、交代出来的幕后活动的情节线则为暗线。主线通常是明显,但也有将暗线作为主线的。
人物的行动及其发展,是戏剧情节的外在构成形式;促成人物行动的动机及其发展变化,则是戏剧情节潜在的动力。因此,有人认为戏剧情节是由意图、打到意图的手段以及这些手段的结局网织而成的。在不同风格种类的戏剧作品中,有的注重于行动外在的力度(如情节剧),有的则注重于心理(动机)的深细度(如心理剧)。
戏剧情节在作品中最重要的作用是为展示人物性格服务。同时,戏剧情节本身具有相对独立的艺术效能和美学价值,能对观众产生吸引力和愉悦作用。在戏剧创作中,既不能忽视情节,使作品缺乏扣人心弦的艺术力量,又不能单纯地追求情节,从而淹没人物形象,使作品缺乏思想深度。恩格斯曾要求戏剧达到“较大地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的融合。”

戏剧情境:(Situation Of Play)戏剧作品的构成要素之一。戏剧中用以表现主体的情节及境况。18世纪法国的美学家、戏剧理论家狄德罗在提倡严肃剧(即正剧)时指出,在过去的喜剧中,性格是主要的对象。在严肃剧中,情境却应该成为主要的对象。戏剧作品的基础应该是情境。德国美学家黑格尔则把情境看作是各种艺术共同的对象,只是在不同的艺术中有不同的要求。它在讨论戏剧的特征时,把情境、冲突动作联系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内容体系。在现代戏剧理论中,有人则进一步把情境看作是戏剧的本质所在。马丁•艾斯琳认为:戏剧不仅是人类的真实行为最具体的(即最少抽象的)艺术的模仿,它也是我们用以想象人的各种境况的最具体的形式。在他看来,剧院是检验人类在特定情境下的行为的实验室,大多数戏剧作品的前提是:“如果……,事情会怎样?”他以此概括了戏剧艺术的本质。现代戏剧的某些流派,也十分重视情境的价值。存在主义戏剧家萨特提倡所谓“情境剧”,他强调说:“情境在我们的心目中是重于一切的”。在他的剧作中,大都以人物在情境中的“选择”为基本内容,借以艺术地体现存在主义的哲学观念。
戏剧情境作为戏剧作品的基础,由三种因素构成:剧中人物活动的具体的时空环境;对人物发生影响的具体的情况——事件;有定性的人物关系。一般地说,在诸种因素中,最重要的、最有活力的因素是人物关系。
在戏剧作品中,戏剧情境的重要性主要表现为:1、情境作为一种客观的推动力,促使人物的心理活动凝结成具体的动机,并导致具体的行动,是人物行动的外因;2、是戏剧中冲突爆发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所谓“基础”,指的是情境中包含的人物之间的矛盾关系,所谓“条件”,指的是各种事件;3、是戏剧情节的基础,事件与人物关系的相互作用推动人物的行动,从而构成情节的发展;4、是人物性格展现的条件,在戏剧作品中,展现人物性格的基本方式是:把人物投入到具体的情境中去,为人物提供足够的条件和刺激力,促使他(或她)通过行动进行性格的自我展现。
“规定情境”是演员表演艺术中的术语。演员扮演角色,需要对所扮演的人物进行体验与表现,概括地说乃是对情境中地人物进行体验与表现。普希金曾经把戏剧作家的要求归结为一句话:“在假定情境中热情的真实和情感的逼真。”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则认为,对演员的要求也完完全全是这个东西。对演员来说,情境是剧本中已经规定了的,因此,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将它称之为“规定情境”。他认为,演员创造角色所面对的“规定情境”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这是剧本的情节,剧本的事实、事件和时代,剧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生活环境,我们演员和导演对剧本的理解,自己对它所作的补充,动作设计,演出,美术设计的布景和服装,道具,照明,音响,以及其他在创作时演员要注意到的一切。”这里所涉及的几乎包容演员创造角色应该注意到的一切条件。演员创造角色的基本任务,就是搞清“规定情境”,对它进行判断,对人物进行“设身处境”的体验。通过有机的行动过程和动作体系,展现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
观众欣赏戏剧,也与情境有着密切关系。一出戏的演出过程中,演员对处于特定情境中的特定人物进行体验与表现,观众感受到人物所处的情境,通过自己对剧中人物“设身处境”的体验,对演员的表演进行审美感受与审美判断,与人物产生共鸣。在这种情况下,情境乃是观众与剧中人物发生共鸣的媒介,又是对人物形象进行审美判断的前提。

戏剧性:(Theatricality)戏剧的特性在作品中的具体体现。主要指在假定情境中人物心理的直观外现。从广义的角度讲,它是美学的一般范畴。
戏剧性是把人物的内心活动(思想、感情、意志及其他心理因素)通过外部动作、台词、表情等直观外现出来,直接诉诸观众的感官。在戏剧作品中,人物的心理活动都受情境的规定和制约,而作为心理直观外现的手段——动作,也都以情境为前提条件。特定的情境——特定的心理内容——特定的动作,这是体现在戏剧作品中的一个因果性链条。同时,在戏剧作品中,每一个情境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假定性。据此,“假定情境”也应该成为戏剧性的内涵。
人们在谈到戏剧性的时候,还常常涉及偶然性、巧合、聚变等等现象,特别是当人们把这一概念作为生活用语时,往往取这种含义,这是戏剧性的原始的、外在的含义。
由于戏剧理论家们对戏剧的特征持有不同的观点,因而对戏剧性的解释也不一样。概括地说,有以下几种:
1、 把戏剧性与冲突联系在一起,认为戏剧性就在于紧张、深刻的矛盾冲突,所谓“没有冲突就没有戏”,是这种观点的通俗的表述;
2、 戏剧性在于戏剧作品中人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较量,德国理论家奥古斯特•施莱格尔曾明确表述这种观点。
3、 从戏剧与小说、抒情诗的区别这一角度探究戏剧的特性,并以此为根据为戏剧性下定义。德国剧作家、理论家费赖塔格据此将戏剧性视为凝结成意志和行动的内心活动以及由于自己和别人的行动在心灵中引起的影响。由于戏剧性的含义难以把握,有人转向从戏剧演出的效果这一角度去解释它。比如,威廉•阿契尔认为:戏剧性在于能够使聚集在剧场中的普通观众赶到兴趣的虚构人物的表演。美国戏剧理论家乔治•贝克则把它限定为:以虚构人物的表演,通过感情渠道,使场内普通观众发生兴趣。

戏剧悬念:(Suspension In Play)戏剧编剧术语,亦称“紧张”。根据观众看戏时情绪需要得到伸展的心理特点,编剧或导演对剧情作悬而未决和结局难料的安排,以引起观众急欲知其结果的迫切期待心理。它是戏剧创作中使情节引人入胜,维持并不断增强观众兴趣的一种主要手法。
戏剧悬念源自心理学中人们由持续性的疑惑不安而产生的期待心理。在西方编剧理论中最早涉及悬念手法的是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在中国戏曲理论著作中,虽无悬念一词,但李渔的《闲情偶寄》词曲部格局一章中提出的有关“收煞”的要求,内涵与悬念基本相似,主张“令人揣摩下文,不知此事如何结果”。
戏剧悬念的构成,主要依靠以下条件:
1、 人物命运中潜伏着危机;
2、 生与死、成功与失败均有可能出现,存在两种命运、两种结局;
3、 发生势均力敌而又必须有结果的冲突;
4、 剧中主要人物的性格、行动能引起观众在感情上的爱情;
5、 观众对未来事态发展的趋势清楚。合乎逻辑的剧情发展和对人物的强烈爱憎,是构成悬念的两个重要元素。
悬念在剧本中的运用,一般分为两类:
1、 总悬念与小悬念。亦称整体悬念与主要场面中的小紧张格局。总悬念是全剧主要冲突的焦点所在,在剧本开始即要提出,并随着冲突的上升而不断加强,一直到高潮。它是贯穿全剧的戏剧性结构的情绪支柱。小悬念则属于剧本的每一个发展段落或主要场面中出现的局部紧张情势,它起着不断丰富和加强总悬念,并在每一幕或每一场结束时,把观众的注意力和兴趣引向下一幕或下一场的作用。
2、 期望式悬念和突发式悬念。期望式悬念建立在对观众不保密的基础上,它是在观众人物命运和事态发展有一定预感和了解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期待;突发式悬念则主要依靠对观众保密,通过使观众大吃一惊来加强戏剧效果,是剧情发展过程中出乎观众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的复杂情况和险要转折,亦称吃惊或惊奇。
在实际创作中,不同风格类型的剧本,对这两种悬念的运用也各不相同。侧重于性格描写的,多用期望式悬念;情节戏剧更多地采用突发式悬念。在实际运用中,两者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作者总是通过期望式悬念维持观众的情绪,又通过突发式悬念造成戏剧情节和观众情绪上的跌宕,从而进一步加强冲突的紧张性。
悬念的形成、保持和加强,还需要依靠“抑制”和“拖延”的艺术手法,有的剧作理论也称之为“延宕”或“缓解”。它指在尖锐的冲突和紧张的剧情进展中,作者利用矛盾诸方各种条件和因素,以副线上的某一情节或穿插性场面,使冲突和戏剧情势受到抑制或干扰,出现暂时的表面的暖和,实际上却更加强了冲突的尖锐性和情节的紧张性,加强了观众的期待心理。延宕手法的另一种方式,是在冲突的紧张时刻突然落幕,造成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悬念和间隔,从而大大加强了艺术效果。
悬念和延宕交替进行的格式,与观众看戏时的精神忍受限度有关,始终不懈的紧张,只会使观众感到疲惫,暂时的缓解,是调节情绪,为进一步紧张作精力上的准备。
社会生活是复杂的,矛盾的发展受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必然迂回曲折有进有退,也必然会产生想不到的变化。要懂得如何在戏里安排悬念,首先必然熟悉生活中事物发展的规律,戏剧悬念的美学价值在于是否符合生活发展规律,符合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

剧本:(Play-Script)以代言体方式为主、表现故事情节的文学样式,戏剧演出的文字依据。在文学领域里,它是文学作品的一种特殊体裁,在戏剧实践领域里,它是戏剧活动的基础和起点。
剧本主要由剧中人物的对话、独白、旁白和舞台指示组成。对话、独白、旁白都采用代言体,在戏曲、歌剧中则通常用唱词来表现。剧本中的舞台指示是以剧作者的口气来写的叙述性的文字说明,包括对剧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的交代,对剧中人物的形象特征、形体动作及内心活动的描述,对场景、气氛的说明,以及对布景、灯光、音响效果等方面的要求。
在戏剧发展史上,剧本的出现,大致在戏剧正式形成并成熟之际。古希腊悲剧从原始的酒神祭礼发展为一种完整的表演艺术,就是以一批悲剧剧本的出现为根本标志的;中国的宋元戏文和杂剧剧本,是中国戏剧成熟的最确实的证据;印度和日本古典戏剧的成熟,也是以一批传世的剧本来标明的。但是,也有一些比较成熟的戏剧形态是没有剧本的,例如古希腊、罗马的某些滑稽据,意大利的初期即兴喜剧,日本歌舞伎中的一些口头剧目,中国唐代的歌舞小戏和滑稽短剧,以及现代的哑剧等等。这类剧目的演出,有时是依据着一种不成文的情节线索进行的,有时也有一个成文的剧情概要,以提纲的方式记述着分幕分场的大致情况,这种剧情概要叫做“幕表”。意大利的即兴喜剧和中国早期话剧(新剧)的演出大多采用幕表制。幕表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剧本。
有一种剧本主要追求文学性,不以演出为目的,或不适于上演,被称为“案头剧”、“书斋剧”。欧洲19世纪的浪漫主义者们曾用戏剧形式写过不少诗作,也是只供人阅读的。作为戏剧演出活动的文学基础,剧本创作应该处理好文学性和舞台性之间的关系,以演出作为目的和归依。
在实际演出活动中,有的导演根据演出的需要对剧作者所写的剧本进行适当处理,构成一种专供演出的演出本,亦称台本。演出本一般不改变原剧本的精神实质和艺术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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