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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无锡南洋剧社优秀社员和优秀干部评选条例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青埂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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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南洋剧社优秀社员和优秀干部评选条例  发帖心情 Post By:2003/10/13 10:37:17 [只看该作者]

第一条为了鼓励社员在社期间刻苦钻研,认真工作,根据社员管理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评选资格:在社期间无违纪处分,严格遵守剧社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在校社员。 第三条评选办法和要求: 1、“优秀社员、优秀干部”每年评选一次,即每年11月-12月评选。 2、“优秀社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各部门评选推荐,“优秀干部”由剧社常委会组织人员进行评选。 3,担任剧社各级负责人的社员不参加优秀社员的评选。 第四条评选比例:“优秀社员”不超过社员总数的10%,“优秀干部”不超过社员干部总数的10%。 第五条评选条件: (一)“优秀社员”条件: 1、能积极参加剧社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剧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2、能学习业务知识,树立良好的社员形象; 3,工作表现突出,或超龄离社,不愿收回押金。 (二)“优秀干部”条件: 1、在剧社担任各级负责人的职务,并能领导好本部门的社员开展工作; 2、能带头学习业务知识,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3,工作表现突出,能出色完成剧社所安排的工作。 第六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属于南洋剧社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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